视死如归的农会主席—何社
何社(?—1945),男,是河南省汝州市大峪镇高岭村东坡自然村人,中共党员,1944年至1945年任临汝县抗日县政府第一区马鞍驼村(大行政村)农会主席。他出身贫苦,工作积极,为人正直,对党忠诚,深受贫苦农民的爱戴和拥护。1945年11月,何社被地主恶霸梁小舟等人残酷杀害。
1944年5月3日,日本侵略军侵占了汝州。他们奸淫烧杀,无恶不作,对汝州及广大豫西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为了解救处在水深火热中的豫西人民,同年9月,中共中央命令八路军皮定均、徐子荣率领的“豫西抗日游击支队”渡过黄河,挺进豫西,在汝州市大峪镇建立了抗日根据地,成立了我市第一个红色政权——临汝县抗日县政府。八路军组织穷苦农民,狠狠打击日本侵略者。灾难深重的汝州大地,从此燃起了熊熊的革命烈火。
何社这个受尽了苦难的农家汉子,毅然投身于革命的洪流之中。他被群众推选为马鞍驼村农会主席,组织带领农民群众进行轰轰烈烈的革命工作,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贫苦农民的欢迎,但也引起了土财主何金立的强烈不满,何金立把何社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事事处处与何社作对,挖空心思破坏抗战及农会工作。
1945年5—6月间,临汝县抗日县政府工作人员裴建国等人在马鞍驼村工作时,何社派何金立家管饭,何金立不仅不管饭,还辱骂何社。工作组走后,何金立更加嚣张,处处给何社等村干部以恶毒攻击,并扬言要杀死何社。何金立是个破坏革命事业、大发灾难财的反动分子。在1942年那个罕见的灾荒之年,他趁机对穷人大肆盘剥,从贫苦农民手中以低廉价格巧夺大量土地。在抗日根据地开展的倒地运动中,何社带领农民群众要求何金立退还被掠夺去的土地。何金立顽固抵抗,拒不退还,受到了临汝抗日县政府县长党峰的严厉批评,并强令其倒出土地。从此,何金立对农会主席何社怀恨在心,和袁窑的地主恶霸梁小舟、梁叙臣勾结在一起,变本加厉地破坏党领导的抗日活动。何社带领群众,与何金立等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后来,临汝县抗日县政府根据何金立的反革命罪行,顺应广大群众的要求,把一贯坚持反动立场的何金立抓捕归案,召开群众大会,宣布罪状,依法枪决,何社和广大群众拍手称快。革命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反动分子梁小舟等更加恐惧,也更加仇恨何社、仇视抗日县政府。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避免内战,按照中共中央的部署,1945年10月4日,驻守在豫西抗日根据地的河南军区及下属各个支队,主动撤离,南下桐柏山与新四军汇合。八路军撤走后,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地主武装立即向留下来的党员、干部进行疯狂的反攻倒算。一时间,大峪抗日根据地上空布满了恐怖的阴云。袁窑村“二梁”的土匪大队长梁金龙、中队长高金灵,率领一群土匪,由何金立之子何克带路,气势汹汹地找何社算账,狂妄地叫嚣:“我们是为何金立报仇来了。”嚣张气焰不可一世。最后,敌人在马鞍驼村于黑吞(何社的姐夫)家把何社抓住。他们妄想从何社身上打开缺口,搜寻党的秘密。匪徒们把何社带到十字口村杨宽(何社的表侄)家门口停下来,对何社说:“八路军走时放在杨宽家一百袋小麦,两挺机枪,只要你作证,可以放你……”何社坚决否认,匪徒暴跳如雷。于是他们把他吊在树上,背上放个磨盘,何社疼痛难忍,豆大的汗珠纷纷从额头上掉下,但何社仍然紧咬牙关,坚贞不屈,不吭一声。匪徒们嚎叫着:“说不说,不说吊死你……”何社义正词严地说:“你们就是把我打死,我也只能这样说,我不知道有这回事。”在敌人的严刑拷打、百般折磨下,何社坚贞不屈,始终严守党的秘密。
匪徒们无计可施,把何社从树上解下来送往高岭村辉泉自然村。在押送的路上,因为他身体受到严重摧残,身上还长着大疮,走不成路。匪徒们就采用更残忍的手段折磨他,他们把路边的小酸枣树砍下来,用带刺的枝条往何社身上狠抽。他身上的衣服被打破,遍体鳞伤,鲜血直淌,鞋里都灌满了血浆,走起路来唿哧唿哧直响,血沫四溅。路旁的贫苦农民见此惨状无不落泪,但何社仍不屈服。敌人把何社带到辉泉村后,在赵文忠家(何金立的姑家)将何社吊在屋梁上,打得何社昏死过去,再用冷水浇醒,就这样,把何社折磨的死去活来。“谁是共产党?八路军走时给你交待的啥任务?八路军走时放在谁家有枪有粮食?说出来放你回家,不说打死你。”匪徒们威逼利诱,毒法用尽,何社同志仍然一句话也不说,始终没有泄露我党的机密,没有出卖任何一个同志。在什么也得不到的情况下,丧心病狂的敌人将何社同志活活打死。
何社同志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的利益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解放后被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2001年,何社的名字被载入《中国共产党革命英烈大典》,他不怕牺牲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及英雄事迹将名垂青史,激励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