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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汝州市道德模范事迹——樊桃红(助人为乐)
责任编辑:文明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5 点击:32712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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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桃红,女,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汝州市煤山街道赵庄村村民。

樊桃红孝敬父母、和睦乡邻、夫妻互敬、乐于助人。1993年嫁到赵庄以后,刚起步创业,公公便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在医院一住就是四年,她坚持每天为老人喂饭、按摩、翻身,连医院的医护人员都说:“这媳妇比闺女还亲。”公公下世后婆婆又患癌症,先后花去二十多万元为婆婆治病,乡亲们都夸赞老人娶了一个通情达理、知孝顺的好媳妇。

 

她不但对自己的公婆孝敬有加,而且对村里一个五保老人像自己的亲人一样关怀照料,后来老人住院,她和丈夫也常去看望,老人生病点名非要她和丈夫去敬老院照看他,一直到老人离世,她和丈夫义务照顾老人十几年,受到乡亲们的一致好评。

 

中专毕业后,自主创业兴办了一家礼仪公司,在家乡串户为群众服务过程中,发现农村存在着不和谐因素,如留守儿童问题、老人赡养问题、邻里团结问题等。于是就萌生了创业办业余剧团、用文艺形式为农村文明建设做贡献的想法。于是就拿出多年积蓄,投资十几万元购置设备,正式成立了“赵庄曲剧团”。利用自己从小爱戏的功底和人缘,组织40多名戏曲爱好者,排练了《二进宫》、《三子争父》、《柜中缘》、《掩护》、《母亲的心愿》、《房檐滴水》、《选支书》等二十多出戏。走遍汝州城乡,义务演出达200多场,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陵头镇宁庄村村支书专程到赵庄表示感谢,他激动地说:“看了你们的戏,我们村不孝顺媳妇改好了,妯娌们吵嘴斗气的也少了……”

 

除了巡回公益演出外,还坚持每年夏天举办“消夏晚会”,现她已成功举办了年,通过举办有益的文艺活动,现在本村打牌赌博的少了,热心公益的多了,吵架斗殴的少了,勤劳创业的多了。去年,为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还举办了专场文艺晚会,市、办事处领导高度评价说:“你们举办的是汝州唯一一场纪念抗战专题晚会。”

 

做好人,带领大家做好人,这是桃红的信念。由于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汝州市十佳志愿者”、“百家文化能人”、“好媳妇”等荣誉称号。她在公爹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婆婆不幸患癌症后,无怨无悔地精心伺候着老人;樊桃红把外甥女当亲女儿,疼她爱她,为她办婚事,为她治病办后事,创造了舅妈堪比亲妈的神话;樊桃红关心照顾养老院的孤寡老人,按照老人的遗愿安排了后事。

樊桃红恢复和成立了赵庄曲剧团,组织排练20多部古装戏和现代戏,到全市10多个乡镇义务演出。还发挥剧团优势,坚持在每年的5月至10月每周五晚举办消夏晚会,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樊桃红正在积极筹建河南省汝州市曲剧文化艺术馆,为更多的中老年戏曲爱好者兴建曲艺之家,让更多的老年人在文化馆里享受传统文化的熏陶,欢度晚年美好时光。

2016年樊桃红被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汝州精神”先进人物。赵庄曲剧团也在全市的各类文艺活动展演中,获得诸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