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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圆满完成了契税补贴配合工作
责任编辑:文明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3 点击:7675 标签:

为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2022〕41号)要求,全面落实惠民助企政策,降低企业和群众购房成本,汝州市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9日在本市开展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活动。

汝州市房产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工作,并安排充足人员保障契税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在契税补贴期间,汝州市房产管理中心共为群众办理4014户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圆满完成了配合契税补贴工作的相关任务。

此次契税补贴范围汝州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包含普通住宅及商业,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本次商品房补贴对象指 2024年3月9日(农历正月二十九,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已备案)的商品房(包含普通住宅及商业,不含二手房)。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间)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9日(含当日)缴纳我市区域内商品房契税并按时申报补贴的,根据购房时间按照契税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以契税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具体2023年12月25日前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已备案)的商品房,按照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3月9日(含当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购买并签订购房合同(已备案)的商品房,按照契税总额的40%给予补贴。(图文 连耀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