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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律服务 亮化法治文化 强化多元调解 深化法治建设
责任编辑:文明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5 点击:1512 标签:

“你这样做就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侵害他人权利是要依法赔偿的。”近日,温泉镇东唐沟村关某与李某因相邻权纠纷,使原本相处和睦的两家关系紧张起来。市司法局温泉司法所受理这起案件后,立刻到现场调查情况,得知李某趁关某一家常年在外打工,私自占用关某土地0.016亩,该所结合《民法典》等法律条文,依法有效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2021年以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这个目标,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发挥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等职能优势,优化法律服务体系,亮化法治文化阵地,强化多元调解模式,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为乡村建设注入法治活力,助力乡村振兴。

优化法律服务体系,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市司法局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丰富法律服务载体,在市级层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按照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全市463个村(社区)均配备有法律顾问入驻公共法律服务室,让法律顾问在参与服务村(社区)重大决策、普法宣传、矛盾调处、信访化解等工作中,提升乡村干群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同时结合司法行政视频会议系统,12348热线电话、12348法网、“掌上红鹰”远程视频服务系统等,使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线上线下”互动互通,城乡法律资源共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站通”“一线通”“一网通”。

亮化法治文化阵地,浓厚法治乡村建设氛围。我市按照市、乡、村三个层面和单位、企业、学校、社区、村街五种类型,打造“一地一特色”法治文化阵地。在村街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我市借助村街既有的规划格局,遵循“法德与民俗融合”的建设理念,将德治新风、村规民约、法治条文等内容,自然地融入村民日常生活,在亮化法治乡村环境的同时,在无形中提升乡村群众法治素养。同时,我市创新推出法治乡村建设“五个一”工程,即: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所法治大讲堂、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治阵地、一个法律书屋、一支法治宣传队,为农村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强化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出台《汝州市关于建立一村(格)一(民、辅)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联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完善“警调对接”“警法联调”“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以“五老人员”、乡贤人物为主体,选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以“老贺调解室”为引领,打造一批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品牌,形成了“纵到村(居)、横到行业、四调对接、交叉辐射”的调解体系,依托村居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把矛盾纠纷导入法治轨道,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乡村治理模式,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提升法治乡村建设质效。全面开展“三级同创、两级示范”工作,完善“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社区)”创建体系,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开展“志愿服务乡村行法治教育进万家”主题活动和抗洪救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农村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全民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和强化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提高群众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自觉,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格局。全市463个行政村全部参与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法治创建全覆盖。小屯镇李湾村、杨楼镇小程村、风穴路街道塔寺社区等3个行政村(社区)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钟楼街道闫庄社区被授予全省“十佳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焦村镇靳村等13个村(社区)被评为河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有力推进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