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意见
责任编辑:文明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5 点击:29066 标签:
汝文明〔2017〕号
汝州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实 施 意 见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大力遏制农村地区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重收彩礼、互相攀比,村民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陈风陋习,倡树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的社会新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坚持破立并举,把移风易俗作为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道德养成、重在群众自觉的原则,利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注重抓基础、建章程、促长效,在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节俭养德”的文明风尚,协同脱贫攻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建设文明汝州、厚德汝州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星级文明村(社区)要普遍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普遍建立起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尚基本形成。到2019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农民行动自觉。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
1、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汝州电视台、今日汝州、汝州文明网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政策、意义和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刊播发公益广告,进行正面引导,及时对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同时设立曝光台,对出现的负面案例进行曝光,并对所辖文明村进行警告、降级、撤销等相应处理。
2、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具体要求,宣传铺张可耻、节约光荣理念,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陋习。各行政村(社区)要建设文化墙、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倡议书,印发以村规民约和移风易俗具体要求为主要内容的明白纸,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戒奢克俭、崇尚科学、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通过召开党员大会、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对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行移风易俗教育,及时对有婚丧事的家庭人员进行正确教育引导。将移风易俗列入农村道德讲堂必讲主题。定期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秀传统文化宣讲等专题教育,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加强节日宣传教育。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策划开展文明祭祀、家庭团圆、孝老爱亲等主题活动,利用文艺活动深入宣传婚丧事大操大办的危害,让群众在传统节日中感悟传统美德、感受时代新风。在春节前夕农民工返乡和订亲、结婚高峰期,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向村民、农村餐饮业主、农村流动包桌业主广泛宣传政策规定,形成强大社会氛围。
5、加强示范引领宣传。培育一批移风易俗示范村、优秀红白理事会。征集移风易俗小故事和典型事例,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微视频拍摄展播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媒介广泛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认同感。
(二)建立制度章程,倡导废旧立新
1、修订村规民约。通过召开支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酝酿讨论,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并在村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印发到每家每户张贴,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成为全体村民的共同遵循。
2、建立红白理事会。全市所有行政村要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的专门人员参加,选出会长,负责全村婚丧事务的操办,制定红白事操办章程,让村民在婚丧事务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制定红白事标准。各行政村(社区)参照《汝州市红白事操办参照标准》(见附件2)在村民协商自愿的基础上,制定本村红白事标准,并严格执行。
4、建立道德评议体系。各行政村(社区)普遍建立道德评议会,设立“善行义举榜”,宣传本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的好人好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用。
(三)开展专项整治,迅速推进落实
1、抓重点人群。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示范影响百姓。要求全体党员、各级干部、教师、医生等公职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人物等都要进行移风易俗承诺,签订承诺书,并建立申报制度,喜事于事前10日,丧葬事于当日向所在村委会或所在单位报告并登记,以身作则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2、抓重点行业。加强对婚介公司、农村婚姻介绍人、婚庆公司、农村流动包桌等相关服务行业的管理,规范流程、标准和卫生要求,强力遏制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和大吃大喝现象。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整治殡葬用品市场,落实惠民丧葬补贴政策,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
3、抓重要节点。各相关部门要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在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农村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有关责任人报有关部门处理。
(四)抓好示范带动,强化正面引领
1、培育示范试点。全市每个乡镇至少选择6—8个行政村(社区)作为示范村(社区),省级以上文明村镇和省级以上文明村(社区)要全部作为示范试点,培育典型,带动周边村逐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树好典型人物。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户,党员干部、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好儿女、好妯娌、好媳妇、好公婆等各类先进典型所在的家庭,要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从自己做起,从动员身边的朋友、同事、亲属做起,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有力推动农村风气的改善。
3、讲好新风故事。积极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普及,以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为原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宣传旧礼俗的危害,讲好移风易俗的典型故事,弘扬移风易俗社会新风,倡导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五)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1、健全考核考评制度。把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中,作为评选工作的重要依据。把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村的移风易俗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考评复查的指标内容。
2、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督查督导,开设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结合具体实际,通报典型案例和相关处理结果,确保农村红白事大操大办得到有效遏制。
3、建立社会监督制度。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在显著位置设立移风易俗重大事务公示栏,对村内红白事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加强舆论监督,组织新闻媒体记者进行明查暗访,对大操大办特别是借机敛财等行为在新闻媒体上给以曝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困难多、任务重、阻力大,是一场攻坚战。为加强领导,成立汝州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把移风易俗作为党管意识形态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文明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市纪委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市委组织部要做好对全市党员的宣传教育和落实工作;市广电总台要大力宣传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做好舆论监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市委农办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协同推进;市民政局要在婚丧事服务各环节强化移风易俗教育引导,规范公示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杜绝不合理收费;市财政局要根据移风易俗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资金,为移风易俗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市妇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动员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团市委要发挥青年的主力军作用,引导女青年不收高额彩礼,动员广大青年摈弃陋习,组织举办集体婚礼,推动树立文明嫁娶新风;市教育局要在学生中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三)实行责任追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为本单位“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发现其负责领域因严重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督查机制,通过领导小组对工作落实情况组织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推动工作。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查考核,推进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汝州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2、汝州市红白事操办参照标准
汝州市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汝州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
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了保证“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扎实开展,富有成效,成立汝州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郭 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 组 长:王留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成 员:吴国强(市纪委常委)
李浏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军胜(市委农办主任)
翟会杰(市财政局局长)
赵剑峰(市民政局局长)
朱同正(市教体局局长)
魏富申(市广电总台台长)
庞亚娟(市妇联主席)
张研哲(团市委副书记)
王润英(市文明办副主任)
王延平(市文明办创建科科长)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王留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
汝州市红白事操办参照标准
一、红事操办参照标准
1.在广大青年中倡树“不要车,不要房,自己家业自己创”的新型婚恋观,反对盲目攀比,不顾家庭条件,要求对方老人买婚房婚车等其它高档消费品,反对索要高价甚至“天价”彩礼,彩礼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万元。
2.提倡既喜庆节俭又具纪念意义的中式传统婚礼,婚嫁当天,杜绝各种低俗的闹婚礼形式。提倡参加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
3.宴请仅限于男女双方亲戚,最多不超过20席。饭菜价格每桌原则上农村不超过300元,市区不超过400元。白酒每瓶最高不超过30元,烟每盒最高不超过10元。
4.本村乡亲随礼控制在10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5.迎亲车队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反对租用豪华车辆等“面子工程”。禁止强拦婚车以讨要喜烟喜糖为名索要财物。
6.其它喜庆事宜如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参军等原则上不办宴席。
二、白事操办参照标准
1.操办丧事推行鞠躬、默哀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不得聘请专业乐队进行追丧演艺,提倡取消各类扎彩,简化程序,节俭办丧事。
2.倡导厚养薄葬,生态殡葬。凡使用棺木入土的,棺木购置应本着节俭原则,摒弃在棺木上虚讲面子。
3.缩减报丧范围,参与人员严格限定在近亲范围内,不大操大办、收受礼金;提倡不超过三日办理出殡仪式。
4.用餐一律实行每人一碗杂烩菜,不出桌,香烟价格每盒不超过10元。
三、未尽事宜由各乡镇、街道依照当地实际,指导各行政村(社区)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并列入村规民约,抓好落实工作。